“真诚感谢麻城法院!”8月17日下午6点,李奶奶收到商家退还的化妆品费用和律师费赔偿款共计16269元后,在微信调解群里连声道谢。
免费体验作饵,“专家”推荐诱导老人入坑
2025年10月,家住山西省某地、78岁的李奶奶在完成一次化妆品网购后,为获取商家宣称的赠品,添加了销售人员微信,被拉入一个声称免费体验的“抗衰课程”微信群。群内公布消息称,价值3960元的“大鲵七彩粉套盒”将随机抽取免费“体验官”。李奶奶报名后,次日被告知未入选,但随即收到了“魅力中国行特邀专家”的护肤课邀请和护肤建议。对方推荐其购买4至6个周期的“大鲵七彩粉套盒”,宣称“不动刀、不打针、不吃药,预防解决皱纹眼袋色斑问题,轻松年轻10至20岁”,并承诺无效则全额退款。
万元产品无效,退款被拒发现公司已注销
为打消李奶奶顾虑,销售人员多次发送使用产品前后的对比图片和视频。在密集推荐下,李奶奶于2025年11月加入VIP会员微信群,先后购买11220元的化妆品。使用后,李奶奶发现皱纹、眼袋、色斑等问题均无明显改善,要求退款却被告知其“代谢失常”,需购买更多产品才能见效。李奶奶委托律师调查发现,收款方为广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某健康咨询工作室,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均为杨某,且已于2026年5月注销。
法院线上调解,当场追回损失1.6万元
2026年8月,李奶奶将杨某诉至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福田河法庭收案后发现,原告远在山西、被告远在广东,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庭经沟通建立微信调解群,立即启动线上调解。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抗衰”不属于法规允许列明的宣称功效。杨某经营的企业向李奶奶宣称可以“减龄10至20岁”,属于对商品性能、功能的虚假宣传。法庭向杨某释明了法律责任,并推送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经组织双方在微信群中展示证据、结算货款、核实律师费损失,双方于8月17日傍晚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杨某向李奶奶支付化妆品退款及律师费赔偿共计16269元,双方通过“一张网”系统完成电子签名,杨某当场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特殊化妆品是指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或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因风险较高需经国家药监局严格注册,其编号格式为:国产“国妆特字G+年份+编号”,进口“国妆特进字+年份+编号”。普通化妆品是指特殊化妆品以外的护肤类、彩妆类、清洁类等产品,其编号格式为:国产“省份简称+G妆网备字+年份+编号”,进口“国妆网备进字(省份简称)+年份+编号”。
化妆品宣称功效均须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抗衰”不属于法规列明的允许宣称功效。本案中,商家以“抗衰”“减龄”为噱头,通过“免费体验”“专家授课”等话术推销普通化妆品,属于虚假宣传,已构成欺诈,依法应当承担退款和赔偿责任。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应选择正规渠道,对宣称“抗衰”“减龄”等功效的产品保持警惕。选购时,可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产品备案信息,核对产品编号格式是否合规,核实产品是否取得合法资质。同时注意留存交易记录、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现权益受损,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袁啟腾 彭登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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