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自律规范》发布
  发布时间:2026-09-22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复制网址 打印 小 中 大
摘要:

为贯彻落实《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进一步推进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的规范性操作,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中国小额贷款业协会近日组织制定并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自律规范》(以下简称《自律规范》)。

《自律规范》明确,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时,应将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承担的各项息费,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采取内部收益率法逐项折算为年化水平,加总计算得出借款人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不得使用“日利率”“月费率”等形式替代。

《自律规范》提出,贷款人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通过单独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统一制式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强制阅读时间应足以使借款人充分了解综合融资成本情况,原则上不得低于10秒。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贷款人应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统一制式向借款人明示综合融资成本有关信息,由借款人在办理分期前确认。《自律规范》还给出了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示例、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公示示例。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自律规范》旨在督促各从业机构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全面规范个人贷款息费收取和信息披露。各从业机构应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推动个贷息费“阳光化、透明化”,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记者 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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