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皮肤易敏感 护肤安全有妙招
  发布时间:2026-05-14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立夏过后气温攀升、昼夜温差加大,叠加风沙等环境因素影响,大众皮肤屏障稳定性下降,泛红、干燥、刺痛等敏感肌肤问题进入高发期,同时市场上一些虚假宣传、“三无”产品等乱象仍给敏感肌人群带来护肤风险。为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北京市药品监管局近日结合换季肌肤敏感监测情况,发布化妆品安全消费提示,护航大众肌肤健康。

选购环节中,消费者要警惕夸大功效宣传。皮肤屏障修复属于循序渐进的生理过程,标注“速效修复”“根治敏感”“3天解决红血丝”等噱头的产品均存在宣传误导,消费者需提高甄别警惕性。同时,要坚决杜绝购买违规宣称医疗功效的化妆品,按照我国化妆品监管法规,国内不存在“药妆”概念,化妆品严禁标注医用、药用、消炎杀菌等医疗相关词汇,也不可暗示可替代药品治疗皮肤病。

在成分筛选方面,敏感肌人群需避开刺激性成分,谨慎选购含有高浓度乙醇、香精以及尼泊金酯类刺激性防腐剂的化妆品,此类成分容易损伤脆弱肌肤,加重泛红、刺痛、瘙痒等不适症状。此外,消费者切勿盲目跟风网红产品,拒绝购买未完成注册备案、生产资质不全的“三无”产品,优先选择资质齐全、口碑良好的正规品牌,通过线下商超、官方旗舰店等合规渠道采购,主动核验产品备案与标签信息。

针对化妆品功效宣称乱象,北京市药监局进一步明确法规要求,细化合规判别标准。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化妆品舒缓、修护、保湿等功效宣称必须具备科学依据,品牌方需完成功效评价并公开评价摘要,保障宣传内容真实可信。化妆品本质为日用化工产品,仅可用于清洁、保护、美化人体表面皮肤,严禁使用医疗术语、宣称医疗功效,不得混淆药品与化妆品属性。

监管部门划分产品备案类型以方便消费者甄别,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及新功效化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需经国家药监局审批注册;其余普通化妆品上市前必须完成备案,无注册、备案信息的产品禁止购买。同时,消费者选购时需核查产品中文标签,正规产品最小销售单元需标注产品名称、备案编号、生产信息、全成分表、使用期限等完整内容,进口化妆品还需标明境内责任人信息。

针对大众普遍存在的护肤认知误区,本次提示专门厘清化妆品与药品的界限。化妆品仅能实现基础护理与辅助改善效果,不具备疾病预防、治疗作用,绝对不可替代药品。若消费者出现皮肤持续泛红、瘙痒、脱皮、起丘疹等敏感症状,且症状反复发作、情况严重,需立即停用全部化妆品,前往正规医院皮肤科就诊,遵从医嘱治疗,切勿自行用药或滥用护肤品,避免加重皮肤损伤。(记者 万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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