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至,万物生。作为昼夜均分的关键节气,春分既是自然的平衡点,更是农人的春耕发力点。春分正值砂糖橘等果树关键管护期,施肥用药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严重损失。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人民法院通过一起销售自制药剂伤农的案例,梳理春耕购买农资产品的避坑技巧。
基本案情
小梅在村里经营一家农资店,与老李同是种植砂糖橘果树的果农,二人的果园相邻。2023年,小梅的果园出现了大面积的黄化,通过一年的专用药剂调理,果树恢复良好,挂果率优异。老李见状向其询问,小梅便告知老李,自己使用的果树营养药系从大海处购买。
老李随即向小梅购买该药剂,并按照小梅和大海指导的方法进行使用。2024年7月老李发现果树陆续出现黄叶枯枝烧死等情况,立即联系小梅和大海,8月二人实地查看后确认果树已大面积烧死,现存果树也陆续死亡。
老李索要药剂的厂家信息时才得知,该药并非正规产品,系大海自行配制后委托小梅对外销售,小梅自家果园使用后也出现果树烧死的情况。双方就被毁果树损失赔偿事宜进行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2025年2月,老李向钟山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
法官结合案情事实与果树实际损毁情况,厘清双方过错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梅赔偿老李果树损失共计163000元,并免除老李2024年12月30日前拖欠的全部农资款。
温馨提示
春耕春种关乎一年收成,农资质量更是农户的“安心之本”。私自配制或来源不明的农资产品,未经科学配比和安全检测,养分、药效极不稳定,不仅达不到预期的管护、治理效果,还极易烧伤作物根系、损毁枝叶植株,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甚至引发各类经济纠纷。
春耕当忙时,提醒广大农户在购买农资产品务必提高警惕,谨慎选购,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门店销售渠道,牢牢守住丰收保障底线。如遇权益受损,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农作物丰收希望。(陈健榕 龙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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