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卷款跑路,卡里的钱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6-03-26  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20020”“充值享有VIP折扣等等,此类宣传在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等生活领域都屡见不鲜。消费者为获得优惠充值,商家却突然关门歇业,充值的钱怎么办?

  202377日戚某向杨某某转账14000元。该店的消费记录单中显示包含的项目单价及次数,以及另外赠送的项目内容。消费记录单中还记载有:当天做眼部祛疣+颈侧疣+腋下疣包含在疗程里面;当天做清洁128免单。还注明有:以上此疗程已开,不可退还。

  另查明,杨某某于2023424日注册成立了某美发店,后该店以停止经营申请注销,2023718日被核准注销。戚某遂诉至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要求判决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杨某某返还剩余未消费的服务费13900元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戚某在杨某某经营的某美发店里,向杨某某转款14000元并进行消费,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该服务合同合法有效。杨某某以停止经营申请注销该店,该店于2023718日被核准注销,应视为杨某某不能继续提供服务,以实际行为表明拒绝履行与戚某之间的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和退款责任。因此对戚某主张的自起诉状送达被告之日即解除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本院予以支持。戚某当天在该店进行了消费,应按消费记录中的项目单价进行扣费,故杨某某应退还戚某服务费12600元及利息。

  法官心语

预付式消费方式本是为达成双赢的目的——商家提前获得资金且获得稳定客流,消费者享受价格优惠。但现实生活中,一些商家经营不善关门跑路,此时消费者有权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解除合同,且因商家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向对方主张返还尚未消费的预付款金额,已兑付金额按照优惠后价格计算。王洪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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