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研学活动能够帮助学生走出课堂、拓宽眼界、增长见识,实现寓教于乐、知行合一。但校外环境复杂,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研学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极易引发赔偿纠纷。近日,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校外研学意外受伤引发的合同纠纷。
2024年11月,未成年学生小张在学校组织下,前往湖北某公司参与研学活动,活动期间不慎受伤,经诊断为左脚脚趾骨折。事故发生后,小张的父母与湖北某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双方约定由湖北某公司一次性赔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5000元。然而该公司在赔付9000元后,迟迟未支付剩余赔偿款。多次沟通无果后,小张父母遂诉至仙桃法院,请求判令湖北某公司支付剩余赔偿款6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吴定帮第一时间梳理卷宗材料,核查案件细节。经研判,本案案情简单、事实证据清晰、涉案标的金额较小,且案件当事人包含未成年人。诉讼不仅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还容易激化对立情绪,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高效化解纠纷,吴定帮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果断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此前你们已经自愿签订赔偿协议,协议内容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无效情形,具备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照履行。”
“小张爸爸妈妈,孩子无辜受伤,承受身体与心理双重伤害,索要赔偿是合法合理的诉求,我也非常理解你们的心情。但结合当下实际情况,该企业确实存在经营压力,你们也要综合考虑……”
“王总,事故发生于研学活动期间,你们作为活动承办方,本身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现阶段拒不支付剩余赔偿款,不仅违背双方约定,同时也会影响企业自身口碑,后续原告若申请强制执行,也不利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调解过程中,吴定帮一方面耐心向湖北某公司释明事故责任,讲明拒不履行赔付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积极劝说小张父母综合考量企业经营实际情况,互谅互让。
在法官情理相融、刚柔并济的疏导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心态。小张父母表示体谅企业经营困境,自愿作出让步;湖北某公司也正视自身责任,积极拿出赔付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全新调解协议:湖北某公司当场一次性支付赔偿款5000元。至此,这起未成年人研学受伤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校外研学是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宝贵课堂,在轻松愉悦的集体活动中,学生能够开阔视野、增进情谊,但欢乐之余,安全风险防范一刻也不能松懈。学校需严把合作机构准入关口,提前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与管理制度,活动前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中科学调配管理人员,紧盯高危区域、关键时段,全方位守护学生安全;承办机构需全面排查活动场地安全隐患,及时劝阻学生危险行为,第一时间处置突发意外;监护人要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孩子树立规则意识;学生自身也要自觉遵守学校及活动方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言行,约束个人行为。
此外,参与研学活动还需提前购置保险,做好风险保障。唯有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才能规避研学活动安全隐患,让校外研学褪去风险、回归教育本质,让青少年在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向阳成长。(覃瀚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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